南极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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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组织架构

第十一条  组织架构

    本会的主要组织架构如下:

    (一)会员大会

    (二)理事会

    (三)名誉会长和会长、副会长

    (四)秘书处和秘书长

 

第十二条  会员大会

    (一)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,每年举办一次。会员大会由秘书处负责筹备。

    (二)会员大会职责是:

    1、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;

    2、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;

    3、审议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    4、决定其它重大事宜。

    (三)会员大会决议由参加大会的全体会员简单多数通过。

    (四)会员大会主席由理事长担任。如理事长不能出席,应委托副理事长或以为其它理事代替其行使职责。

 

第十三条  理事会

    (一)本会最高执行机构为理事会,理事会向会员大会负责。理事会会议每年举办一次或几次。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,秘书处负责筹备。

    (二)理事会职责是:

   1、执行会员大会决议;

   2、选举和罢免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;

   3、召开会员大会;

   4、审核并批准本会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;

   5、制定本会制度与决定机构;

   6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

  (三)理事会成员从创始会员、荣誉会员、理事会员中推荐产生;

  (四)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、副理事长若干名;

  (五)每届理事会任期为3年,理事与理事长、副理事长可连选连任;

  (六)理事会会议参会人数达到应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有效,会议决定须经过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,理事会会议采用现场、视频、通讯等会议形式均为有效。

 

第十四条  名誉会长、会长

    (一)本会最高荣誉职务是名誉会长、会长和副会长。

    (二)名誉会长、会长和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,从创始会员和荣誉会员中推荐产生;

    (三)名誉会长、会长和副会长任期为3年,可连选连任;

    (四)名誉会长、会长和副会长将代表本会担任本会及论坛的荣誉性职务。

 

第十五条  秘书处和秘书长

   (一)本会常设执行机构为秘书处,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。

   (二)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,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,理事会审核通过;

   (三)秘书长任期为3年,可连选连任;副秘书长任期由秘书长决定。

   (四)秘书处职责为:

   1、负责本会所有会议的筹备;

   2、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;

   3、保障对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的相关服务;

   4、准备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预算,提交理事会审议;

   5、负责起草本会的规章制度,并报理事会批准;

   6、负责会员入会、退回、日常联系等有关事务;

   7、其它理事会授予的工作职责。